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消火栓,不得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堵塞消防通道。
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罚款:
(二)埋压、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、堵塞消防通道的,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、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的:
富捷消防设备提醒挪用消防器材,要负上上述法律责任.造成严重后果,还会负刑事责任.